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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

来源: 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13-04-08 浏览数: 2790  次
桐教字〔2013〕56号

各中学、中心学校、中心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,市区各小学,育才学校,各民办学校,河东幼儿园,各民办幼儿园、幼儿看护点:
  近期,上海、安徽、江苏等地出现H7N9禽流感病例。尽管目前尚处于疫情防控的初期,病例呈散发状态,病例发生点还比较局限,但各地各校不要掉以轻心,也不要过度恐慌。为认真做好我市中小学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,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身体健康,根据安庆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:
  一、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H7N9禽流感等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,要始终坚持把广大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,遵循“依法、科学、规范、统一”的原则,按照“有力、有序、有效、有度”和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诊断、早治疗”的防控方针,思想重视,措施到位,分工协作,责任到人,制定预防应急预案,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。
  二、要立即组织一次全面大扫除,切实做好校园环境卫生,消除卫生死角,对于教室、会议室、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,要做好通风换气和卫生消毒。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,学校食堂要按照规定严格食品采购、加工供应、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,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、活、冻禽及其产品,未经检疫的家禽、家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,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。有自备水源、二次供水设施、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、消毒等管理工作,定期请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,确保饮水安全。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内部管理,做到清洁、卫生、通风。同时,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,落实晨检、午检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,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,尤其是出现高热、呼吸困难等症状,应及时就医,并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。
  三、各地各校要加强学生个人卫生宣传教育工作,让学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注意增强营养,增强个人体质,避免接触和食用病(死)禽、畜等。同时,利用班会、校园广播、家校通、《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等形式开展预防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,提高广大师生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。
  四、农村中心小学、中心学校要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小学、幼儿园和幼儿看护点。
特此通知

          二O一三年四月七日